• Slider
:::
公告 王淑蓉 - 站務訊息 | 2026-01-02 | 點閱數: 51

1141021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令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實驗教育要點」,補助機構實驗教育、團體實驗教育或個人實驗教育之國民中小學階段,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依特殊教育法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鑑定之身心障礙學生每學年每生最高12,000元。

辦理嘉義縣國民中小學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具有以上補助身分資格者,請先email縣府承辦人王小姐公務信箱sujong@mail.cyhg.gov.tw,洽詢申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