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國教署之複賽承辦學校如下:
(一)第 1 區(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二)第 2 區(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國立新竹高級中學。
(三)第 3 區(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市):國立嘉義高級中學。
(四)第 4 區(臺南市):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數學、物理 及地球科學)、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化學、生物及 資訊)。
(五)第 5 區(原高雄縣境內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屏東縣、 澎湖縣):國立屏東高級中學(數學、生物及資訊)、 國立屏東女子高級中學(物理、化學及地球科學)。
二、轉知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未取得學籍學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