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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王淑蓉 - 站務訊息 | 2020-09-01 | 點閱數: 89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8 月 31 日臺國教署高字第 1090103350 號函辦理。 二、本案活動參賽資格如下: (一)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一至三年級在學學生(包含各該主管機關許可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取得學籍及未取得學籍之學生),每隊至多得有 1 名曾在國內外全英語教學學校接受小學(含)以上教育之我國籍學生,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 1.來臺留學學生(以外籍生身分就讀本國者)。 2.入圍 107 、 108 年度「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活動」決賽前 3 名隊伍之參賽者。 (二)由各校遴選推薦優秀學生 4 人組隊報名參加,並以學校...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王淑蓉 - 站務訊息 | 2019-10-25 | 點閱數: 1282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4 月 21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90043863A 號函暨「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 13 條及第 16 條第 1 項規定辦理辦理。 許可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並擬自 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起同時取得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籍之學生,應依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之規定入學,並由其法定代理人就課程與教學之實施、成績之評量、校內活動之參與、學雜費之收取及其他有關實驗教育之事項,與該學校擬訂合作計畫,經學校函報教育部許可後進行合作。 請擬自 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起與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擬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合作計畫之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應由各該...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王淑蓉 - 站務訊息 | 2019-04-15 | 點閱數: 12063
112 學年第 1 學期辦理高級中等以下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注意事項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 6 條規定略以:「申請人為前條申請,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實驗教育計畫,至遲於每年四月三十日或十月三十一日前提出。」 ※本縣 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送件時間: 112 年 4 月 1 日~112 年 4 月 30 日。 請欲申請者依規定期限內送件,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所需表件及程序: 一、申請表(含個人及團體)為制式表件,請勿擅改(提醒:請注意申請表上註記事項)。 二、申請份數請參申請表上註記,並請協助分類隔頁即可,免裝訂。 三、申請案件請送至:嘉義縣政府教育處教學發展科...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