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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7 月 8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10086607A 號函辦理。
-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學生受教權益維護辦法」第 9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而未取得學籍之學生,得持學生身分證明,比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推動學生參與技藝競賽相關規定,享有平等參與技藝競賽之權益。
- 承上,有關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而未取得學校學籍之學生,其參加旨揭比賽之報名方式,請於「決賽報名開始日」( 111 年 9 月 23 日)前向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報名,再由該校通知學生至指定學校參加初賽;其成績達指定學校推薦該校學生參加決賽之標準者,以外加名額推薦,不占指定學校得推薦之名額。
- 旨揭比賽重要日程及地點:
(一) 初賽由各校自行辦理,不限年級選拔優勝學生代表 1 至 2 名參加決賽。學校班級數全校合計 25 班以下者,推薦 1 名; 26 班以上者,推薦 2 名。
(二) 決賽分北 1 、北 2 、中、南 4 區辦理,承辦學校如下:
1、 北 1 區: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
2、 北 2 區:國立新竹高級中學。
3、 中區: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4、 南區: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三) 比賽重要時程:
1、 初賽:各校應於「決賽報名截止日」111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二)前辦理完畢。
2、 決賽報名時間: 111 年 9 月 23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起,至 111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二)中午 12 時止。
3、 英文作文比賽決賽日期: 111 年 11 月 5 日(星期六),分別由北 1 、北 2 、中、南 4 區承辦學校同時辦理。
4、 英文演講比賽決賽日期:
(1) 北 1 區: 111 年 11 月 9 日(星期三)
(2) 北 2 區: 111 年 11 月 9 日(星期三)
(3) 中區: 111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二)
(4) 南區: 111 年 11 月 10 日(星期四)
- 本競賽決賽報名方式,請於前述規定期限前至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網站(http://www.tngs.tn.edu.tw)完成參加決賽學生之網路線上報名程序,逾期恕不受理。
- 本競賽決賽給獎方式如下:
(一) 獲學校推薦參加決賽之學生,由學校自行依規定敘獎,以資鼓勵。
(二) 決賽評選得獎學生每區 30 名,包括優勝 10 名及佳作 20 名,由本署分別發給獎狀及獎品。
(三) 各區獲優勝或佳作學生之指導老師(依線上報名填報之指導老師 1 人),由本署頒發獎狀,服務學校依「優勝者嘉獎 2 次、佳作者嘉獎 1 次」之標準予以敘獎。
- 相關防疫配套措施於 111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五)公告參賽編號及名單時一併公告。後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如有調整活動辦理方式之需要,將即時另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