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 6 條規定略以:「申請人為前條申請,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實驗教育計畫,至遲於每年四月三十日或十月三十一日前提出。」
※本縣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送件時間:113年 10 月 1 日~113 年 10 月 31 日。
請欲申請者依規定期限內送件,逾期恕不受理。請使用新版本申請表,使用舊版將退回補正。
113年10月提送之實驗教育計畫,將於113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 時至 12 時 30 分由審議會進行審查, 11 月初會函文各申請人出席審議會確切時間。
申請所需表件及程序:
一、申請表(含個人及團體)為制式表件,請勿擅改(提醒:請注意申請表上註記事項)。
二、申請份數請參申請表上註記,並請協助分類隔頁即可,免裝訂。
三、申請案件請送至:嘉義縣政府教育處教學發展科。
四、以上表件放置於左側主選單/檔案下載。
申請資料(申請書和實驗教育計畫)各欄請務必填寫,簽章部分務必親筆簽名,可以電子檔或紙本方式繳交資料(詳參附件申請書),紙本郵寄之信封上請註明「申請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郵寄地址:61249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教育處教學發展科)
聯絡電話:05-3620123,分機8551 ,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