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二、旨揭比賽實施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一)參加資格:全國各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生及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二)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之報名方式:
1、同時取得學校學籍者,請於113年9月6日(星期五)前洽詢原設籍學校,應占該學校推薦之名額。
2、未取得學籍者:
(1)屬於「個人實驗教育」者:請由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檢附報名表,並檢附實驗教育學生身分佐證資料,於113年9月6日前向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總承辦學校)報名,再由該校通知學生至指學校參加初賽,其成績達指定學校推薦該校學生參加決賽之標準者,以外加名額推薦,不占指定學校得推薦之名額。嘉義縣未取得學籍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如想報名參加,請於 113 年 8 月 30 日前將報名資料 mail 至sujong@mail.cyhg.gov.tw。
(2)屬於「團體實驗教育」者:由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檢附報名表,並檢附實驗教育學生身分佐證資料,於113年9月27日(星期五)前向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報名,每個團體以推薦1名為限。
(3)屬於「機構實驗教育」者:由非營利法人之代表人向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檢附報名表,並檢附實驗教育學生身分佐證資料,於 113年9月27日(星期五)前向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報名,每個機構以推薦1名為限。
(三)比賽方式:
1、初賽由各校自行辦理,不限年級選拔優勝學生代表1至2名參加決賽。學校班級數全校合計25班以下者推薦1名,26班以上者推薦2名。
2、決賽分為北1區、北2區、北3區、中區、南區等5區辦理,承辦學校如下:
(1)北1區: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2)北2區: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
(3)北3區:國立新竹高級中學。
(4)中區: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5)南區: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四)比賽重要時程:
1、校內初賽:學校應於113年10月4日(星期五)前辦理完畢。
2、英文作文比賽日期:113年11月2日(星期六),分別 由北1區、北2區、北3區、中區、南區承辦學校同時辦理。
3、英語演講比賽日期:
(1)北1區:113年11月11日(星期一)。
(2)北2區:113年11月13日(星期三)。
(3)北3區:113年11月5日(星期二)。
(4)中區:113年11月12日(星期二)。
(5)南區:113年11月11日(星期一)。
三、區域決賽報名時間:自113年9月13日(星期五)上午8時起,至113年10月4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旨揭競賽區域決賽,一律採網路方式報名,請逕至旨揭競賽宣導網站(https://gov.tw/1V8)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四、參賽證下載日期:一律由參賽學校自行下載列印(彩色為佳),於113年10月28日(星期一)開放下載。
五、旨揭競賽決賽給獎方式如下:
(一)參加區域決賽之學生,由學校自行依規定敘獎以資鼓勵。
(二)評選得獎學生每區30名,包括優勝10名及佳作20名,總成績遇有同分情形,以看圖即席演講得分較高者為優勝或佳作,看圖即席演講成績再同分者,則增額錄取。
(三)各區獲優勝或佳作學生之指導老師(依線上報名填報之指導老師 1 人),服務學校依「優勝學生嘉獎2次、佳作者嘉獎1次」之標準予以敘獎,請各校依權責辦理。
(四)由國教署分別發給獎品及優勝、佳作、參賽證明等獎狀(含指導教師),獎品說明如下:
1、優勝之學生:每人頒發禮券新臺幣(以下同)2,500元。
2、佳作之學生:每人頒發禮券1,000元。
六、有關旨揭競賽相關報名程序請至旨揭競賽宣導網站查詢。
七、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總承辦學校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聯絡電話:(06)213-1928分機102。
附件:
113 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英文作文比賽」實施計畫
113 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英語演講比賽」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