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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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110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計畫」學校招生 資訊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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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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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30 | 點閱數: 565
說明: 一、為提供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升讀 大學資訊,請轉知經貴府核可辦理實驗教育之學生、團 體、機構等單位,以利前揭學生及其家長獲得充足升學資 訊,順利銜接升讀大學。 二、現行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分為繁星推薦、個人申請及考試入 學 3 大招生管道,提供高中生多元入學機會;惟為維持大多 數學生升學的公平性,各管道仍以學測及指考等統一考試 作為基本篩選工具,針對部分具有特殊才能、經歷或成就 之學生,大學不易以現行方式鑑別其能力;爰旨揭計畫以 漸進改變、重視大學自主為精神,由大學提供少量名額, 於 104-106 學年度間以單獨招生方式進行小規模試辦後,並 自 107 學年度將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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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110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計畫」學校招生資訊
王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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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5 | 點閱數: 499
110 學年度招生計畫實施對象為招收具特殊才能或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如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實驗教育學生、持境外學歷報考且同時持國外具公信力之入學用大型測驗成績者,並應符合校系人才多元培育目的。旨揭計畫 110 學年度共 54 所大學辦理,各校考試及招生日期以各校公告簡章為準;若有相關疑義請逕向各校洽詢,俾利學校即時處理。 為使學生及家長能了解特殊選才招生計畫內容,教育部業請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建置「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並建置「特殊選才」專區,同時提供各校招生資訊以利考生參考,爰各校招生資訊可於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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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三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與署長有約活動實施 計畫」1份,請踴躍報名參加。
活動
王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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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1 | 點閱數: 28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三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與署長有約活動籌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次活動參與對象為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為擴大參與 旨揭活動學生多元化及達到鼓勵學生參與表意權實踐的目 標,請協助轉知貴府(局)轄管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 生,並鼓勵報名參加。
有關「109年度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活動」,自109年9月1日至109年9月30日期間受理報名,請各校及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符合參賽資格之學生組隊(每校限1隊4人)踴躍報名參加。
活動
王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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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務訊息
| 2020-09-01 | 點閱數: 60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8 月 31 日臺國教署高字第 1090103350 號函辦理。 二、本案活動參賽資格如下: (一)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一至三年級在學學生(包含各該主管機關許可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取得學籍及未取得學籍之學生),每隊至多得有 1 名曾在國內外全英語教學學校接受小學(含)以上教育之我國籍學生,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 1.來臺留學學生(以外籍生身分就讀本國者)。 2.入圍 107 、 108 年度「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活動」決賽前 3 名隊伍之參賽者。 (二)由各校遴選推薦優秀學生 4 人組隊報名參加,並以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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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自109學年度第1學期起與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擬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合作計畫注意事項
公告
王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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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務訊息
| 2019-10-25 | 點閱數: 949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4 月 21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90043863A 號函暨「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 13 條及第 16 條第 1 項規定辦理辦理。 許可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並擬自 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起同時取得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籍之學生,應依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之規定入學,並由其法定代理人就課程與教學之實施、成績之評量、校內活動之參與、學雜費之收取及其他有關實驗教育之事項,與該學校擬訂合作計畫,經學校函報教育部許可後進行合作。 請擬自 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起與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擬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合作計畫之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應由各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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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第1學期辦理高級中等以下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注意事項
公告
王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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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15 | 點閱數: 11747
112 學年第 1 學期辦理高級中等以下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注意事項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 6 條規定略以:「申請人為前條申請,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實驗教育計畫,至遲於每年四月三十日或十月三十一日前提出。」 ※本縣 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送件時間: 112 年 4 月 1 日~112 年 4 月 30 日。 請欲申請者依規定期限內送件,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所需表件及程序: 一、申請表(含個人及團體)為制式表件,請勿擅改(提醒:請注意申請表上註記事項)。 二、申請份數請參申請表上註記,並請協助分類隔頁即可,免裝訂。 三、申請案件請送至:嘉義縣政府教育處教學發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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