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教署 110 年 2 月 19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00014375C 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提升學生實習實作能力計畫經費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提供附件資料供參。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計畫承辦助理:陳燕瑤助理(電話: 06-3910772 轉 212 ; e-mail:svesc75@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