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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蓉 - 站務訊息 | 2021-04-12 | 點閱數: 395
  1.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4 月 9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00040411A 號函辦理。
  2.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學生受教權益維護辦法」第 9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而未取得學籍之學生,得持學生身分證明,比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推動學生參與技藝競賽相關規定,享有平等參與技藝競賽之權益。另依「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要點」第 5 點規定略以,學生報名參賽資格包括「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其實驗教育計畫課程所屬類型為技術型之應屆畢(結)業學生」。
  3. 承上,有關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各類學生技藝競賽」之報名方式如下:
    1.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取得學籍者:由設籍之高級中等學校依規定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並參加設籍學校所舉辦之校內初賽,俾利取得參賽資格。
    2.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未取得學籍者:由本府採書面方式函報國教署進行報名,並由國教署通知參賽學生,至指定學校參加資格賽;本資格賽之報名期程,俟五大類「110 學年度之各該類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計畫」公告後,另案函知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進行報名事宜。
  4. 本案報名期限自 110 年 4 月 19 日(星期一)起至 110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止;請就前述二之(二)之參賽學生,檢附「實驗教育計畫」及「競賽報名表」,另敘明相關專業領域證明及欲參賽職種。
  5. 如對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參賽有相關諮詢或報名問題等,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0 年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能)精進計畫服務電話:(02)7749-5298 、(02)-7749-5689 。
  6. 另配合國內疫情之發展,本競賽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規劃,於「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資訊平臺」統一公告各類競賽期程之異動資訊,俾利資訊公告之即時性。
  7. 檢附「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各類學生技藝競賽報名表」及「群科歸屬表」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