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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淑蓉 - 站務訊息 | 2022-04-20 | 點閱數: 272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4 月 15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10050147A 號函辦理。
二、有關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11 學年度各類學生技藝競賽」之報名方式如下:
(一)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取得學籍者:由設籍之高級中等學校依規定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並參加設籍學校所舉辦之校內初賽,俾利取得參賽資格。
(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未取得學籍者:由所屬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採書面方式函報本署進行報名,並由本署通知參賽學生,至指定學校參加資格賽;本資格賽之報名期程,俟五大類「111 學年度之各該類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計畫」公告後,另案函知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進行報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