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國教署辦理「112 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英文作文』及『英語演講』比賽實施計畫」(計畫詳參附件),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踴躍報名參賽。
設籍嘉義縣政府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有意報名參賽者,請於112年 9 月 13 日前寄送實驗教育計畫及報名表至縣府教育處教學發展科王小姐收,以利於「決賽報名開始日」( 112 年 9 月 22 日)前完成內部程序向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報名。
說明:
一、國教署依據行政院「2030 雙語政策發展藍圖」,以「培養臺灣走向世界的雙語人才、全面啟動教育體系的雙語活化」為目標,辦理旨揭競賽。
二、旨揭實施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一)參賽資格: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生及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二)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其參賽方式如下:
1、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且同時取得學校學籍者:請洽詢原設籍學校報名參賽。
2、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其未取得學籍者,由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檢附實驗教育計畫及報名表,於「決賽報名開始日」( 112 年 9 月 22 日)前向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報名,再由該校通知學生至指定學校參加初賽;其成績達指定學校推薦該校學生參加決賽之標準者,以外加名額推薦,不占指定學校得推薦之名額。
(三)比賽方式:
1、初賽由各校自行辦理,不限年級選拔優勝學生代表 1 至 2 名參加決賽。學校班級數全校合計 25 班以下者,推薦 1 名; 26 班以上者,推薦 2 名。
2、決賽分北 1 區、北 2 區、北 3 區、中區、南區等 5 區辦理,承辦學校如下:
(1)北 1 區: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2)北 2 區: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
(3)北 3 區:國立新竹高級中學。
(4)中區: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5)南區: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四)比賽重要時程:
1、初賽:各校應於「決賽報名截止日」112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三)前辦理完畢。
2、決賽報名時間: 112 年 9 月 22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起,至 112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止。
3、英文作文比賽日期: 112 年 11 月 4 日(星期六),分別由北 1 區、北 2 區、北 3 區、中區、南區承辦學校同時辦理。
4、作文演講比賽日期:
(1)北 1 區: 112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一)。
(2)北 2 區: 112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三)。
(3)北 3 區: 112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二)。
(4)中區: 112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二)。
(5)南區: 112 年 11 月 9 日(星期四)。
三、本競賽決賽報名方式,請於前述規定期限前至旨揭競賽網站( https://pro.k12ea.gov.tw/)完成參加決賽學生之網路線上報名程序,逾期恕不受理。
四、本競賽決賽給獎方式如下:
(一)參加決賽學生,由學校自行依規定敘獎以資鼓勵。
(二)評選得獎學生每區 30 名,包括優勝 10 名及佳作 20 名,由國教署分別發給獎狀及獎品。
(三)各區獲優勝或佳作學生之指導老師(依線上報名填報之指導老師 1 人),由國教署頒發獎狀,服務學校依「優勝學生嘉獎 2 次、佳作者嘉獎 1 次」之標準予以敘獎。
五、附件:國教署公文、 112 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英文作文比賽」實施計畫、 112 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英語演講比賽」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