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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淑蓉 - 站務訊息 | 2024-11-02 | 點閱數: 16

說明:

一、適用對象:在中華民國設有戶籍之高級中等學校 113 學年度應屆畢業生(以下簡稱青年)。但畢業當學年度就讀教育部核定「產學攜手合作計畫」者,因有相關補助及就學與就業配套方案,不得申請本方案。

二、有關學生線上申請,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本方案填報系統網址:https://young.cloud.ncnu.edu. tw/

()本方案APP下載網址(QRCode請見操作手冊)

1、Android系統: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trickpie.young2&hl=zh_TW

2、IOS系統:https://apps.apple.com/tw/app/%E9%9D%92%E5%B9%B4%E5%84%B2%E8%93%84%E5%B8%B3%E6%88%B6/id1435485258

()學生帳號開通:請至系統下載「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非與學校合作)114年度學生帳密申請表」,填妥回傳至系統服務信箱(youngcloud@mail.ncnu.edu.tw)開通後,再至系統「新建帳號」,即可進行驗證。

()申請書包含基本資料、電話、電子信箱(建議不要使用學校郵件信箱,以免畢業後信箱停用)自傳、職場(學習及國際)體驗探索規劃,請確認學生申請書各項資料完備,若資料不完整者,將影響教育部複審結果。

()學生填寫申請書後,請依照下面步驟完成申請程序:

1、請務必於系統將申請書「送出確認」,並「下載申請書」(含共同注意事項及完整申請資料)。

2、倘學生於114317日已滿18歲,由學生本人詳閱並簽名;或倘學生於114317日未滿18歲,則須由學生和家長(法定代理人)共同詳閱並簽名,簽名後之申請書均須繳回縣府教育處

三、請欲申請之學生及家長(法定代理人)務必詳閱本方案,了解相關權利、義務及「共同注意事項」;並請申請職場體驗之學生積極參與勞動部辦理之職前講習課程及就業媒合活動。

四、重申教育部及勞動部「未委託或授權任何人力仲介公司、協會、大專校院等辦理就業媒合」,「青年就業領航計畫」將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之就業服務員協助青年媒合,並請學生參加分署所辦理之就業媒合活動,相關就業媒合活動資訊可至青年就業領航計畫網站查詢。就學與就業皆屬學生個人意願,本方案未限制必須就讀特定學分班,或於特定企業工作,始得正式加入「青年就業領航計畫」。

五、檢附「學生線上申請操作手冊」、「學生APP申請操作手冊」及「共同注意事項(1138月修正)」各1份,亦可至本方案填報系統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