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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蓉 - 站務訊息 | 2023-08-14 | 點閱數: 162

主旨:轉知國教署辦理檢送「112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實施計畫」1 份(計畫詳參附件),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8 月 4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20097474 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提升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英語文表達能力,培養接軌國際的良好語言基礎,特辦理旨揭活動。

三、旨揭比賽實施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一)參加對象:

1、全國高級中學普通科之在學學生。

2、全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中學程 1 年級及 2 、 3 年級修習學術學程之在學學生。

3、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

(二)旨揭比賽分為「校內初賽」及「區域決賽」二階段辦理,規劃如下:

1、「校內初賽」:

(1)由學校自行辦理,全校學生皆可參加,題目及成績等相關資料留校備查。

(2)學校參考區域決賽模式辦理初賽,以符合該年級程度,自行命題,初賽績優學生得代表學校報名參加區域決賽。

(3)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之報名方式:

甲、屬於「個人實驗教育」者:同時取得高級中等學校學籍者請於112年 9 月 1 日(星期五)前洽詢原設籍學校;無學籍者請於 112 年 9 月 1 日(星期五)前檢附報名表送縣府教育處教學發展科王小姐收電子檔依報名表規定於 112 年 9 月 8 日(星期五)寄送國立新竹女中,以便縣府教育局處彙整報名表,於 112 年 9 月 8 日(星期五)前送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總承辦學校)報名,再由該校通知學生至指定學校參加初賽,其成績達指定學校推薦該校學生參加決賽之標準者,以外加名額推薦,不占指定學校得推薦之名額。

乙、屬於「團體實驗教育」者:由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檢附報名表,於決賽報名截

止日前向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總承辦學校)報名,並以推薦 1 名為限。

丙、屬於「機構實驗教育」者:由非營利法人之代表人向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檢附報名表,於決賽報名截止日前向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總承辦學校)報名,並以推薦 1 名為限。

2、「區域決賽」:學校符合「參加對象」第 1 項及第 2 項規定之班級總數為 30 班(含)以下者,限報名至多 3 人;超過 30 班者,每增 10 班,報名人數可增加 1 人,不滿 10 班以 10 班計;共分為北區、中區、南區等 3 區辦理,承辦學校如下:

(1)北區: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

(2)中區: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

(3)南區: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3、競賽項目為「聽英拼寫」及「詞彙題(含搭配詞)」各 50 題。

(三)比賽重要時程:

1、校內初賽:學校應於 112 年 9 月 29 日(星期五)前辦理完畢。

2、區域決賽報名時間:自 112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起,至 112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本競賽之區域決賽,一律採網路方式報名,請逕至旨揭競賽宣導網站( https://pro.k12ea.gov.tw/)報名。

3、區域決賽日期: 112 年 10 月 28 日(星期六)上午 10 時,分別於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北區)、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中區)、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南區)同時辦理。

四、獎勵:

(一)參加區域決賽成績優異學生,北區、中區、南區各依成績高低擇優 120 人,分列區域決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及佳作(各等第分配人數,得由國教署依成績分布情形酌予調整),由國教署頒發禮券及獎狀一紙,說明如下:

1、區域決賽一等獎:以 10 人為原則,每人頒發禮券 1,500 元。

2、區域決賽二等獎:以 20 人為原則,每人頒發禮券 1,000 元。

3、區域決賽三等獎:以 30 人為原則,每人頒發禮券 800 元。

4、區域決賽佳作:以 60 人為原則。

(二)參加區域決賽榮獲一等獎學生之指導老師記功 1 次、獲二等獎學生之指導老師記嘉獎 2 次、獲三等獎學生之指導老師記嘉獎 1 次,每位參賽學生僅限 1 位指導老師,請學校依權責辦理。

五、有關旨揭競賽相關報名程序請至旨揭競賽宣導網站查詢。

六、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總承辦學校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聯絡電話:( 03 ) 545-6611 分機 1230 。

七、檢附實施計畫和報名表各 1 份。